上辈子,大学室友要借我身份证开店。
“闻闻,你什么都不用做,只要把身份证给我就可以,等我店顺利开业,你就是法人,坐着等分红就行。”
我觉得无功不受禄,便拒绝了。
没想到室友竟然趁我不在宿舍偷了我的身份证,还是以我的名义办了证,开了店。
财迷心窍地她为了挣钱,用加工厂剩下的边角料,又为了防止变质,给做好的食物里加了过量的有毒添加剂。
不久后,顾客身体出现问题,找到店里要求赔偿。
室友拿出营业执照,说店里的法人是我,她是个打工的,什么都不知道。
愤怒的消费者根据室友给的地址找到我家,将毫不知情的我暴打一顿。
奄奄一息时,我求室友救我。
她却一把甩开我的手。
“幸好当初用你的身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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