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法律援助活动中,我为一位被诬陷的老人进行了辩护。
我辩护吸引了顶级律所的创始人,决定全额资助我的学业,并给我律所实习offer。
就在我准备接受时,却被我的姐姐拦住了。
“法律人应避嫌,不能与当事人有利益瓜葛”
在她的逼迫下,我被迫放弃了律所的好意,狼狈的离开。
直到我处理一起案件时,费尽心思找出的证据。
开庭时却被被法院判定为伪证。
全场的人都指责我没有律师修养,我的姐姐却在旁边开启了直播。
“大家都来看,这就是天资纵横的法律天才,原来都是靠作伪证得来的。”
我的妈妈也来到法院,拿出我作伪证的日记本。
“我没想到我的女儿居然是这样的人,我为此感到羞愧。”
事件广为传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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