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闺蜜是个孤儿。
我觉得她可怜,求父母收养她。
没想到她却抢走了父母对我的宠爱。
户口本上属于我的那一页,被她顶替。
大学录取通知书,也被我妈换成了她的名字。
就因为她看上了我的未婚夫。
就背着我偷偷和他去领证。
她抢走了属于我的一切。
我不甘心。
在她怀孕三个月时,将她从高楼推下。
一尸两命。
冷静下来后,我去警察局自首。
警方带着我重回案发现场。
指着一旁的坟墓问:
“她是你杀死的?她不是二十年前就死了吗?”
……
五岁时,我独自一人去公园玩,碰到了灰头土脸,浑身脏兮兮的唐小霜。
我拿出草莓香味的纸巾给她。
唐小霜眼神里带着戒备,犹豫了许久,确定我没有恶意后,才伸手接过我的纸巾。
“我叫柳嫣嫣,你叫什么名字?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在这里?”
我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裙,笑着问她,大方地将手里的旺仔牛奶分给她。
“我叫唐小霜,我是个孤儿,没有爸妈。”
唐小霜像是饿了很久,接过牛奶,喝了起来。
那天我把唐小霜带回家,跟爸爸妈妈说唐小霜是个孤儿,很可怜,能不能收留她。
我家的经济条件不错,多养个孩子没有问题。
爸妈就同意了。
从那天起,我多了个好朋友,每天和唐小霜形影不离。
可渐渐地我发现了不对劲。
每天吃饭时,爸妈总会宠溺地给唐小霜夹菜。
他们会像一家人一样,互相依靠着坐在沙发上看电视。
明明两份一模一样的东西,爸妈也会让唐小霜先选。
我感受到不公平,跟爸妈抗议。
妈妈宠溺地抱着唐小霜,看我的眼神冰冷得像要将我冻僵,“她是我的宝贝,你要摆好自己的位置!”
爸爸甚至板着脸训斥我:“嫣嫣,你怎么那么不懂事,小霜那么可怜,你应该让着她!”
从那时候开始,爸妈对我说最多的话就是让着唐小霜。
唐小霜喜欢我的公主裙,爸妈没问过我的意见,就全部送给她。
唐小霜嫌书房的床太硬,爸妈就让唐小霜住进我的房间,把我赶到书房。
唐小霜是个孤儿,不知道自己的生日,她喜欢我的生日日期,将它占为己有。
那时候起,我的生日就变成了唐小霜的生日。
而我,再也没有过过生日。
我哭过闹过甚至离家出走。
我记得那晚我躲在小公园,一直熬到了半夜十二点。
他们没一个人要来找我。
我只能边抹眼泪边回家。
回到家发现灯都关了,他们早就回房休息了。
没人在意我去了哪里。
我委屈极了,想拿户口本去警察局跟爸妈断绝关系。
可当我打开户口本,那本是应该填入我信息的页面。
已经改成了唐小霜的资料。
不可能!
我才是爸妈的女儿!
为什么变成了唐小霜!
“被你发现了。”
唐小霜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后,一脸讥讽地看着我说:
“柳嫣嫣,你的爸妈属于我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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