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林朝彻,我跟在一个叫陆拾郢的男人身后,做了他十年的狗。
而他,他都不愿多看我一眼。
得不到主人的恩赐,一个二十七岁的单身穷女人靠什么活着呢?
答案说来实在庸俗,我靠爱情活着,我,一个人的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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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岁那年,我站在街角,看到一个逆光而行的少年骑在自行车上,他的车篮里放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猫。
那是我们小区里的一只流浪猫,以往都是我偷偷地下楼给它喂食。
后来他把它接走了,似乎有些不好意思,他回过头,带着腼腆的笑意对我说:“以后,它就属于我了哦!”
我没有回答他,因为我不是那只猫,我不知道它的选择,可是他回头的那一刻,他青涩笑容在眼角绽开的那一刻,我知道了自己的选择。
“林朝彻,你在这发什么愣?”
冰冷的叱声在我身后响起,森然中尽显狂怒。
“拾郢,怎么了?”
“啪——”
耳畔嗡嗡作响,我有点懵,高高肿起的右脸颊很快传来了火辣辣的疼。
很响亮的一记耳光。
他一定用了十成的力,是了,我触犯了他的禁忌,他是决不允许我叫他的名字的。
陆拾郢,拾郢,我是断没有资格这样叫他的,毕竟我在他这里,只能算得上一条召之即来呼之即去的狗,除了忠诚,我身上,实在没有别的能叫他看上眼的东西。
“陆先生,您有什么吩咐吗?”
我安静无声地跪在他脚边,淡然地聆听他的呼吸声,感受到他此起彼伏的暴躁心情,说来也好笑,我匍匐在他脚下,眼中分明只能看见他那双被擦得铮亮的黑色皮鞋,可我却能准确地描绘出他脸上的每一寸轮廓,每一处微表情。
想来,那一道细长浓黑的眉此刻该是微蹙着,一如他不怒而威的凉薄的唇。
我能感觉到悬在我头顶的那道足以封冻一切的视线,我知道,他又要让我去执行新的任务了。
果然,下一秒,他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已经捏住了我的下巴,他用近似温柔的眼神打量着我,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我脸上的那一道蜈蚣形状的浅紫色疤痕,“林朝彻,今晚把这道疤处理一下吧。”
我终于闭上双眼,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,我是他最优秀的间谍,这些年来完成过不计其数的危险任务,我也曾中弹,也曾坠楼,也曾差一点点就瘫痪,可我从来没有过一秒的害怕和犹豫,我的选择从未变过,只要是他,我便万死不辞。
可是这一次,我害怕了,他不必多说,我已什么都知道,因为他曾经对我说过:“林朝彻,这道疤,是你为临岸集团卖的一条命,它在一日,你便一日是我陆拾郢的人。”
只要它还在,我便属于陆拾郢,可如今,他终于要丢弃我了。
我紧咬着牙关,牙齿还在不停打颤,可我从不违背他的命令,我终于还是把这两个字从牙缝之中挤了出来,“遵命。”
冰冷的机械声在耳边一遍一遍响起,手术刀泛着寒光,刀刃上照出了我那张惨白得像鬼一样的脸,穿着白大衣的整形医生对我说:“术后可能会有点疼,你要做好准备。”
疼么?我早就感觉不到了。
渐渐地,我似乎漂浮在一座空中花园之上,眼前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,流萤在空中飞舞,还有许许多多纸飞机在风中飘荡……
恍然间,我好像看到一个穿着淡蓝色格子衬衫的少年蹲在花海里,在画板上轻轻勾勒出一个女孩的画像,她的眼睛,好熟悉,还有他,他是谁?他是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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