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拾郢给了我五天,我本该是要好好利用这最后的五天,算计每分每秒,若能多陪他一秒,我就赚了。
可我是个穷光蛋,我从前靠对他的爱情活着,如今我的爱情淹死在了不知名的某条河中,我已经是个彻底的穷光蛋,我还有什么呢?
这个问题,很快就有了答案,就在第五天的早晨,他的助理敲了我的门,“林小姐,请换一下衣服。”
他递给我一个包装得极其精美的袋子,我有些疑惑地打开,里面是一条裙子,更准确点,那是一条妩媚而性感的束腰晚礼服,后背是一只透明的蝴蝶结,只需轻轻一拉,所有的曲线就会昭然若揭,颜色却正是我最讨厌的,我把袋子还给他,“抱歉,我不喜欢裙子,也不喜欢玫瑰红。”
“林小姐,请你不要为难我,陆总说了,穿的人喜不喜欢并不重要,只要看客喜欢就够了。”
我的指尖几乎要将这条裙子撕碎,我这样的穷光蛋还有什么?
原来是身体,原来我还有身体!
呵呵,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?
陆拾郢!陆拾郢!
一条狗,只要打上你陆家的烙印,你都能给它一寸安身之所!
可我呢?没了那道疤,我竟连一条狗都比不过!
“林小姐,快换衣服吧!”
他还在催我,他催我去地狱,去人世间最肮脏的炼狱!
我是个训练有素的特工,不是手无寸铁任人拿捏的弱者,我双目猩红地掐住他的脖子,把他从我的房间甩了出去!
我从抽屉里拿出那把不常用的剪刀,把这条让人想吐的裙子连同它的包装袋一把剪个稀碎,那些凌乱纷杂的布料却堂而皇之地霸占了我的客厅,霸占了我的视线,我拿出打火机,我要把它们烧成灰烬,可视野里满目鲜红,越烧越多,看得见的,看不见的……
我终于崩溃地喊出声:“啊——啊——”
“烧了?”
陆拾郢挑眉,有些玩味地笑了笑。
“是的,陆总,林小姐她情绪似乎有些失常,您看我们是不是要……”
陆拾郢抬手,“一切按原计划进行,她不愿意换就不换了,迟早是要脱的,穿什么都没区别。”
助理欲言又止,最后还是规规矩矩地弯下腰,“明白了。”
“林小姐,陆总在里面等你。”
我最终没有换上任何一件晚礼服,可是该发生的事情却一件也少不了,我抬起手,动作机械地敲门,我已经听不见自己的心跳,这就是爱上他的代价吗?
“进。”
依旧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发号施令般的语气,不曾有过丝毫的人情和温度。
我推开这道豪华精致的门,一眼就看到了端着红酒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的他。
“陆先生。”
我低垂着脑袋,不敢去看那双深沉似海的眼睛。
现在正是日出时分,落地窗前有一抹金灿灿的晨曦,昭示着希望和新生,可我,却注定要被无边的夜色吞没了。
“林朝彻,今晚你就可以执行最后一次任务了,城西的那一千亩地皮我很中意,这唐老板却是个难啃的主,一个女人,一千亩地皮,这个买卖,你觉得划算吗?”
划算,怎么不划算呢?
拿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,换一块价值上亿的不动产,陆拾郢,这笔生意,我都替你感到赚!
可是陆拾郢,区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房地产开发商,凭你几百亿的身家,真的需要你费什么功夫吗?
我唇角发颤,紧握的双拳下十指已经掐进了肉里,却还要抵死挣扎,“陆先生,您身边的女人有很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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