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窑子里最红,最漂亮的姑娘。
后来被恨我入骨的军阀头子肖宗疆买回家做了姨太太。
但是即使卑贱如我,也遇到视我如珍宝,如月光般照亮我的人。
即使,他是个太监,我也愿意嫁他为妻。
......
肖宗疆恨我,我一直都知道。
我曾经是万艳楼里最红,最**的姑娘,一双玉臂千人枕过,半点朱唇万人尝过。
他找到我的时候,我正娇笑着坐在一个老头子腿上喝酒。
他恼得整张脸几乎都变了型,“柳如意,你怎么如此下贱?你为什么不自尽保全名节?贱人!”
我笑弯了腰,生难死易,蝼蚁尚且偷生,我被迫在火坑里苦苦求生,名节是什么?能换一口水喝吗?
我以为他会一枪崩了我,但是没想到他却赎了我,让我做了他的姨太太。
他这个人有趣得紧,也虚伪得紧。
嘴上嫌弃我下贱,身体却控制不住的在我身上沉沦,完事后却又黑着一张脸,甚是有趣。
我总是一丝不挂,似笑非笑的看着他,“肖宗疆,你说咱俩谁更下贱?”
他把我放在大帅府里锦衣玉食的养着,从不吝啬那些身外之物。
仿佛只有印证了我是一个贪图荣华富贵的女人,他在床上折腾虐打我的时候才能更加心安理得。
不久后,他就用一场最盛大,最时髦的西式婚礼,娶了正妻,棠溪女子中学的陈佳梦。
陈佳梦梳着两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,忽闪着大眼睛,蓝上衣黑裙子配上一双布鞋,百合花一般不染纤尘。
我看着她恍了神,毕竟,她像极了曾经的我。
肖总疆待她小心翼翼,呵护备至,一点都看不出昨夜里把我抽出一身血痕的样子。
他可真是虚伪。
肖宗疆喜欢的可能一直都是那一款。
没进窑子之前,我也是好人家的姑娘,学校里的女学生。
也有一个放在心尖尖上的心上人。
他叫木怀阳,人如其名,如太阳般温暖耀眼。
他有一双温柔明亮如漫天星辰的眼睛,修长有力的手可以写出言辞最犀利的文章,放下笔,他又成了笑容最温和的少年郎。
那个时候每天清晨在教室里,和他互问早上好,成了我一天中最期待,也是最隐秘的欢喜。
我十六岁生日那天,他低着头,红着脸,手持一朵百合花匆匆而来,烫手一般塞在我怀里。
“柳如意,生,生日快乐。”
平日里演讲时最是慷慨激昂的人,说话竟也磕磕绊绊了起来。
那朵百合花洁白如雪,香气清幽,我在那几乎让我晕眩的香气里,红着脸,颤抖着手拆开了那封信。
他说,他喜欢我,他说我在他心中如明月般皎洁明亮。
他说,他每天里最高兴的事,就是早上和我互道早安。
一股巨大的欢喜充斥了我的每一处神经,心头的酸涩甜蜜,悸动滚烫几乎要把年轻的我烧成灰烬。
我把信藏在心口处,拿着那朵百合花,飞奔着想去找我最好的朋友,分享我的喜悦。
热闹的街市,红着脸脚步轻盈的我,疾驰而来的马,惊慌跌倒,生死一线,我的百合花被践踏凋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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