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未婚夫和亲姐姐的婚礼上,用刀子亲手杀了姐姐肚子里的孩子。
未婚夫发疯一样的将我按在法庭上,要我一命偿一命。
可是我患有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,并且伴有中度抑郁症,无法以故意杀人罪定罪。
于是未婚夫将我送进了精神病院。
在精神病院里的那一年,我成了院长的实验品,成了所有人的发泄对象,成了一个即将死去的癌症晚期患者。
未婚夫接我回家那天,我满心欢喜,没想到他竟是为了姐姐盯上了我的子宫。
我看着子宫移植同意书上的日期,悲凉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既然他们都想让我死,那我就拉着所有人都下地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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